※※※
张清欢想起自己小时候,学踢球的体校附近也有这么一条小街,里面是各种现在看起来档次不高的便宜小餐馆。
每次他练完球,如果表现好,爸爸就会带着他来小街里,任他挑选一家餐馆,犒劳他。
足球是他小时候的爱好没错,但当这个爱好变成每周好几次的训练课,日复一日的基础练习,变成被在教练的呵斥和监视下的体力活,就难免有些难熬起来。
那时候,对他来说,能够在那条街中的小餐馆里打顿牙祭,是训练之余最幸福的事情。
有时候,为了能够在那里吃顿饭,他会在训练中动力十足,表现得比其他小朋友都更出色。
教练对来接自己的爸爸说自己很有天赋,爸爸也很开心,但他们都不知道其实他最开始只是想吃一顿好吃的……
吃完饭他再坐在爸爸自行车的后座上,将小手从后面伸进爸爸外套的口袋里,把身子靠在他的后背上,闭着眼睛,晃晃悠悠地回家去。
但后来有一次冬天的晚上,爸爸骑车带着他在回家的路上摔了,他的膝盖擦破皮,流了点血,把爸爸吓坏了。从那之后,爸爸就再也没有用自行车带他去踢球了,而是改带着他坐公交转地铁。
他没办法再坐在自行车后座搂着爸爸的腰,当然那个时候的他也已经长高了不少,再坐自行车后座他的腿会触地,很不舒服,爸爸蹬着也累。
那就不是晃晃悠悠的享受,而是全程绷着双腿的折磨。
他还记得自己当时对爸爸说,以后等他赚了钱,一定要给爸爸买辆车,这样不管刮风下雨,他来看自己比赛就都不用这么辛苦了。
爸爸却告诉他要先买房,当初为了支持他踢球,自己把家里的房子卖了,为这事儿妈妈生气了很久。所以要先买房子,了却一桩他妈妈的心事。
不过后来首都的房价一路飙升,就算他成了职业球员,也没那么容易能够买得起一套三居室的房子。所以到现在妈妈都还是在首都租房子住的……
望着那条平平无奇的小街,张清欢突然想起了许多关于他和爸爸的那些往事。
其中有很多是自从三年前就被他刻意封闭了的回忆。
如今全都涌了出来,拦都拦不住,就像是奔涌的洪水,把他彻底淹没。
※※※
PS,本月最后一天了,如果大家还有月票没投的话,不妨投给这本书。
另外,推荐CatStevens的《FatherandSon》。我一直想找机会把这首歌无缝插入小说情节中,但很可惜,找不到合适的机会。毕竟小说不像是影视作品,可以在展现画面的同时,直接播放BGM。如果我直接突兀地开始插入歌词,只会让读者觉得我又在水字数了……
所以尽管我觉得这首歌的歌词特别贴切张清欢的情节,也没办法用在书里,只好在章节末尾这么推荐了。
上一章的章节名其实就来自于这首歌。